民法典视域中的智能合约研究
陈彦贝 胡可欣 应成超 王晶晶
杭州师范大学 邮编:310000
【文章摘要】:智能合约作为一种将合同与计算机运算结合起来的新型合约形式,通过预设条件的实现来启动合同的自动执行。在司法应用方面杭州互联网法院可谓是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对智能合约的法律属性分析可知,其仍属于民法典的调整范围。但因其特殊性,不可避免地与传统合同存在一定差异,带来了许多难题。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意思表示、缔约主体、合同撤销权、责任承担和救济上。为了智能合约能更好的发展应用,必须针对这些差异寻求改善措施,同时也应尽可能维护智能合约的合同特性。缔约主体需要经过事前审查确认为合格主体才能进行订立,应自愿承担较传统合同更高的注意义务。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仅有着更高的条件,还必须依靠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责任承担和救济同传统合同一样,也离不开司法的介入。
【关键词】:区块链; 智能合约; 民法典; 杭州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