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鲁品越;
【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经济哲学研究中心;
【摘要】 流通领域的劳动包括“生产性劳动”与“纯粹流通性劳动”。后者不仅没有创造劳动价值,反而耗费生产领域所生产的劳动价值,此即“流通费用”,它与西方经济学的“交易成本”概念相呼应。那种认为唯有创造价值的劳动才有意义以及耗费价值的活动全然没有意义的观点是错误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目的是为了被使用与耗费,其中一部分必然耗费在经济系统内部的流通过程中,但其创造了社会经济运行与发展所需的“经济空间”。经济空间由科技文化创新等生产性劳动创造产生的条件,但由流通领域的交往性劳动实际营造。而驱动流通过程受到两种力量的推动,创造了两种经济空间—“建设性经济空间”和“破坏性经济空间”,其对立统一运动能够解释“诺思第二悖论”。 更多还原